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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支持航空物流和现代物流发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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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3-29 14:47

中国(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支持航空物流和现代物流发展措施

发布时间:2022-02-15 17:45 浏览次数:0

一、航空物流支持措施

设立基地航空公司。对设立基地货运航空公司(分公司)的企业,年度新购置(含融资租赁)飞机的,按照年度实际支付金额1%给予发展扶持,单个企业年度*高可获得600万元。

新开国际和地区货运航线。对新开国际和地区定期货运航线第1个运营年度,新开洲际全货机定期航线给予30万元/班(航线每班是指一个往返程航班,下同)的奖励,新开亚洲全货机定期航线给予10万元/班的奖励;新开国内(含地区)全货机定期航线给予5万元/班的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定期国际货运航线的常态化运营。已在昆明开通国际货运航线的航空公司,航班正常执行至少满一个运营年度,对加密现有航线航班并能够稳定运行一年以上,给予该加密航线航班2万/班的奖励。已在昆明开通国内(含地区)货运航线的航空公司,航班正常执行至少满一个运营年度,对加密现有航线航班并能够稳定运行一年以上,给予该加密航线航班1万/班的奖励。单条航线年度该奖励*高300万元。

联动空港口岸开展进出口业务。对在昆明综保区(经开片区)报关且外贸数据留存经开片区的企业,给予往返长水机场货站的跨境运输货物出、入仓操作费全额补贴,单个企业年度不超过30万元。对通过国际航空运输方式在区内开展业务的企业,年度进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及以上的,根据实际载量及运费给予不高于2元人民币/公斤的国际段航空物流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200万元。对于利用国际货运包机开展业务的物流企业,按照不超过10万元/航班(往返)的标准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航空维修企业认定。对维修企业(仅做航线维修的企业除外)首次取得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或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维修许可证的,一次性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首次取得中国民航局(CAAC)维修许可证的,一次性给予企业30万元奖励。

航空培训相关业务。对区内的航空模拟机培训企业,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CCAR-142训练资质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其它训练资质的,每新增一项训练资质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航空培训企业新购买单价5000万元以上飞行模拟机的,且实际投运后,一次性给予50万元/台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对昆明综保区(经开片区)内的航空模拟机培训企业进行租赁奖励,按照20元人民币/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高300万元人民币。

二、现代物流发展支持措施

规模以上物流企业资格评定。培育一批物流骨干龙头企业,对新获得国家5A级资格评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产业联动发展。对我区规模以上物流企业承接非关联企业单家制造业、商贸业等跨产业企业的采购、运输、仓储、货代、流通加工、物流信息等两个环节以上物流服务外包,且年度实际总外包物流费用达500万元以上,按物流企业实际承接该单家企业物流服务外包总费用的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高可获得100万元。

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对协同性强、辐射力广、发展优势大的企业供应链平台,对当年设备和软件实际投入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个项目实际投入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高可获得200万元。

智能物流装备和新能源装备应用。支持物流企业购置或租赁应用物流机器人、快递无人机、自动、半自动分拣设备及其配套的立体货架、穿梭车、X光机等新型智能化设施设备,提高自动化水平,支持物流企业购置新能源货车、新能源装卸设备、自建物流专用充电桩等绿色物流装备,实现节能减排,年度投资额200万元以上,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予以扶持,单个企业年度*高可获得100万元。

冷链物流专业化设施购置及改造提升。支持现有冷库改造提升,对冷库封闭式交接货通道、月台、货架等进行标准化改造的,按不高于投资额10%、给予*高100万元扶持;对新建3000立方米(以上)保鲜库、变温库、气调库、立体自动化冷库等智能、绿色、环保冷藏冷冻设施的,给予不高于投资额5%、单个企业年度*高可获得200万元扶持。对新购置冷链运输车辆及相关设备投入在50万元以上的,按其实际投入的10%给予扶持,单个企业年度*高可获得50万元。

国际铁路货运班列运营。以王家营昆明中心站为组货始发地或目的地的国际铁路货运班列,发运量达到50列以上/年并形成稳定国际物流通道的,对承运人或货运代理给予*高三年的资金扶持,扶持标准为第一年3万元/列、第二年3万元/列、第三年2万元/列。单个企业年度*高可获得300万元。

企业发展多式联运。支持物流企业依托王家营昆明中心站发展公铁、铁水等方式的联运,按年度完成联运集装箱量进行奖励,国际多式联运奖励标准为300元/标准箱以内,国内多式联运奖励标准为200元/标准箱以内,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高200万元。支持企业依托昆明空港、区内公路货运站发展陆空、公水等方式的联运,按其货邮量给予不超过300元/吨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高100万元。

本措施由商务金融服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816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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