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措施21
发表时间:2022-03-29 14:52 中国(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措施发布时间:2022-02-15 12:02 浏览次数:0 一、数字产业化 企业规模化发展。对首次升规入统满一年且保持正增长的工业企业、数字经济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对电子信息类工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亿、50亿、20亿、10亿、5亿元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实行晋档补差。对数字经济服务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5亿、1亿、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实行晋档补差。 专业化孵化器建设。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数字经济产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50万元、8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经新认定的***、省级、市级数字经济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互联网经济发展。鼓励电子信息行业、软件行业、互联网行业及数字经济类100强企业及行业领军企业在区内设立独立法人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一年内注册资本实缴1000万元以上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高500万元,并按40%、30%、30%的比例分三年兑现。对区内企业首次入选国家部委指导发布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相关榜单前100名的企业,给予200万元以内一次性奖励。 数字技术标准制定。对主导起草并制定完成的国际、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数字技术标准并实施的企业,分别给予每个标准200万元、8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企业规范化发展。对首次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5级、4级、3级认定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资质一级、二级、三级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DCMM)优化级、量化管理级、稳健级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以上认定的企业如为省内首家,则奖励翻倍。对首次获得甲、乙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网信办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等认证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金奖励。 二、支持产业数字化 鼓励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对区内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技术建设数字化转型示范应用项目的,经遴选后按照《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数字经济创新中心资金管理办法》给予支持。 三、推进资源数字化 降低数字经济设施运行成本。对符合本政策扶持方向,自用带宽1000M以上的工业企业或数字经济服务业企业,或利用昆明市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的区内企业,给予年度使用费用50%的扶持,单个企业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补贴三年。 数字平台开放共享。支持行业领军企业在区内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对年服务不低于30家非关联企业,稳定运营一年以上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并按审计认可的平台建设费用的30%给予*高5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本措施由工业和科技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851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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