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支持装备制造发展措施51
发表时间:2022-03-29 14:54 中国(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支持装备制造发展措施发布时间:2022-02-15 11:57 浏览次数:0 一、支持企业扩大规模 企业规模化发展。对首次升规入统满一年且产值保持正增长的工业企业,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一次性奖励。 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对上年度工业产值首次突破200亿、100亿、50亿、20亿、10亿元的装备制造企业,分别给予1500万、1000万、500万、200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实行晋档补差。 首台套技术设备引进。在技改扩能扶持之外,对当年被评为国内、省内首台套技术设备的,分别按投资金额的8%和4%给予扶持,单台设备*高200万元和100万元;同时对于进口首台套技术设备按照进口关税支出的50%给予扶持,单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单户企业年度*高400万元。 二、建设企业协作体系 鼓励企业加强上下游配套协作体系建设。对区内企业引入并实际落地的投资3000万元或500万美元以上,且符合我区重点产业的项目和企业,自被引荐企业缴纳第一笔税收之日起,按照其5年内形成的地方本级财政贡献增量的50%,给予引荐企业奖励。 企业业务模式创新。对获得国家、省级认定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和平台分别给予50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推动企业数字化改造 优先支持制造业开展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对制造业企业获得国家、省认定的智能化、互联网、大数据类试点示范项目的,优先纳入我区数字经济创新中心项目库,按照《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数字经济创新中心资金管理办法》给予支持。 数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获得国家、省认定的工业大数据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云平台、工业物联网等平台的,分别给予120万元、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本措施由工业和科技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8510937) |